近日,在華潤知識產權管理有限公司訴貴州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一案中,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定“萬象城”商標在不動產管理、不動產出租、商品房銷售服務上為“未注冊馳名商標”,依法判決被告停止侵權并賠償相關損失。
貴州某公司在2013年開始使用“萬象城”標識時,華潤“萬象城”、“the mixc 萬象城”商標已經具有高知名度和影響力,因此在處理本訴訟之初,華潤現代服務旗下知識產權公司就制定了詳盡的訴訟策略,有力打擊了商標侵權行為,有效維護了“萬象城”品牌價值。
此次“萬象城”商標是第二次在民商事案件中被認定為“未注冊馳名商標”,既體現了集團優秀的知識產權專業保護能力,也為集團不動產及相關業務的后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。